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把好农资网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农药     肥料     种子     产品库     企业库     经销商     资讯     百科     报价     展会     招聘     代理商留言       
网上农资会 | 产品热销榜 | 诚信厂家 | 农资商情 | 爆光台 | 经销商智库 | 营销 | 专题 | 除草剂 | 杀虫剂 | 杀菌剂 | 调节剂 | 拌种剂 | 复合肥 | 叶面肥 | 水溶肥
西瓜田除草剂 生姜田除草剂 红薯田除草剂 中药材除草剂 前胡除草剂
玉米田除草剂 高粱田除草剂 大量元素水溶肥 小麦田除草剂 农资经销商维权
  好农资招商网首页 > 农资商情 > 亳州市谯城区一晨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 赤芍种子/赤芍籽
赤芍种子/赤芍籽
关键词:赤芍种子   发布日期:2015-11-17 18:45:00   


    赤芍的种植技术2
一、选地整地
选择土质疏松、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平地或缓坡,耕翻30cm左右,清除田间石块、杂草和草根,然后打垅或作畦。如砂质较重透水好的地块,宜采用平畦,土质较粘透水不良的地块,宜采用高畦。畦高15cm左右,畦宽100-140cm,畦间距35cm。
二、种植方法
畦面顺向开浅沟,沟深5-7cm,条播,将种子均匀撒入沟中,覆土5cm左右,稍镇压。最好上盖厩肥。第2年5月开始出苗,每年5-6月追施农家肥1次,冬季在畦面铺圈肥或土杂肥,以保安全越冬。培育2年后作种苗进行移栽,移栽方法同芽头栽法。种子繁殖,因生长年限长,一般需用5年左右才能收获,生产上不全面采用。
芽头栽法:可采用大垄栽培。在垄上开沟,将选好的芽头按株距30cm栽种,芽朝上,用少量土固定芽头,再用腐熟饼肥或有机肥料施入沟内,覆土后稍压即可。芽头栽4年左右收获。
三、田间管理
中耕除草:栽种后,头两年幼苗矮小,最好在畦面铺上圈肥,不仅增加肥力,并抑制杂草的生长。栽后第2年红芽露出后,应立即中耕除草,此时的赤芍根纤细,扎根不深,不宜深锄。5、6月各中耕除草一次。
培土、灌溉:每年冬季在清理枯枝残叶的同时,应培土1次,以防止越冬芽露出地面枯死。在夏季高温干燥时期,也应适当培土抗旱。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灌溉。多雨季节,要及时排水。
摘蕾:现蕾时,选晴天将花蕾全部摘除,以利根部生长。留种的植株,可适当去掉部分花蕾,使种子充实饱满。
间作:种植中药材的地段如没有树或非林缘,种植当年要在赤芍空间适当栽种速生阔叶树种刺槐、白榆、杨树或柳等,以形成小气候,降低夏季地表温度,构成合理的生态结构。在栽植树苗的当年,由于正处于缓苗期而树木不能生长,所以当年还可以适当种一点玉米或大豆。这种立体栽培的方式是技术关键,不仅符合林业政策,不改变林地用途,而且对药材生长更为有利;不仅能够提高药材产量,而且充分利用了地力,能获得木材。
四、病虫害防治
芍药灰霉病:是由一种真菌引起的病害,叶、茎、花等部位均会被害。病菌主要以菌核随病叶脱落,在土中越冬。一般在开花以后发病,阴雨连绵时最重。防治方法:发病后,清除被害枝叶,集中烧毁或深埋。采取轮作或选用无病种芽,平时应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排水,保持通风透光。易发病期和发病初期用1:1:100波尔多液喷晒植株,每隔10-14天喷1次,连续进行3-4次。
芍药锈病:是由一种真菌引起的病害 ,危害叶片。7、8月病情加重。防治方法:芍药 收获时将残株病叶集中烧毁,减少越冬菌源。在发病初期喷波美0.3-0.4度石硫合剂或97%敌锈钠400倍液效果良好。

 
【公  司】:亳州市谯城区一晨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吴芳
【电  话】:0558-8116285
【手  机】:15555282950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集东村92号
【网  址】:http://www.haonongzi.com/info/bzyczm/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好农资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以上所发布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责任。
关于好农资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短信营销

招商热线:0371-55970067  电话:0371-55818951  全国农资经销商1群:102929595 2群:56525670 3群:203989067(已满)
Copyright©2010-2015 haonongz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10769号  邮箱:haonongzi#sina.cn(请将#替换成@)
本站所有页面设计、数据、版权均归好农资招商网所有,任何抄袭、仿造、镜像均属侵权行为,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好农资招商网由郑州中原区须水法律服务所做为法律顾问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个人和企业不得发布欺骗、违法、造假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