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作为农药管理的重要关口,承担着平衡粮食安全保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使命。2024年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在政策法规、数字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农药登记产品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对2024年我国农药登记情况进行梳理与分析,以期为了解我国农药登记情况、特点以及管理与服务提供参考。1 我国农药登记情况2024年农业农村部共公布2个农药登记公告(第771号、第827号),批准10个新有效成分17个新农药产品登记;发布21期农药登记信息,批准2621个农药产品登记(含仅限出口产品)、1919个农药产品登记变更、9340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1.1 登记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国在登记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数量为47480个(不含仅限出口产品,下同),2024年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数量为2488个,其中制剂2325个,原药163个。2024年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主要以制剂为主,制剂产品共涉及22种剂型,登记数量最多的前5的剂型为悬浮剂、可溶液剂、乳油、可分散油悬浮剂、颗粒剂,登记产品数量分别为948、272、222、204、182个,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加582、137、141、96、123个;5种剂型占总剂型产品登记数量的78.6%,较2023年同期提升2.2%(表1)。表1 近两年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登记数量前5的剂型1.2 登记类别
2024年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中,杀虫剂876个,除草剂772个,杀菌剂47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222个,卫生杀虫剂110个,其他37个。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3大类占登记总量约85%(图1)。图1 2024年农药登记产品类别占比情况1.3 有效成分
2024年有10种新有效成分首次取得登记,包括3种化学农药(氟草啶、吡唑喹草酯、氟砜草胺)、3种生物化学农药(反-12-十四碳烯乙酸酯、十四醇乙酸酯、顺-12-十四碳烯乙酸酯)和4种微生物农药(蝗虫微孢子虫AL200801、多粘类芽孢杆菌P1、解淀粉芽孢杆菌Xl 96-3、解淀粉芽孢杆菌KN-527)。17个新农药产品中,生物农药10个,占47.1%,其中生物化学农药1个,微生物农药7个;化学农药9个,占52.9%。2024年登记数量最多的前5种的有效成分分别是氯虫苯甲酰胺、噻虫胺、联苯菊酯、精草铵膦、甲氨基阿维菌素,登记产品数量为245、185、113、101、96个。2024年登记原药(母药)产品数量最多的前五种有效成分分别是氯虫苯甲酰胺、精草铵膦、丙硫菌唑、环磺酮、唑啉草酯,登记产品数量为24、18、10、7、7个,其中氯虫苯甲酰胺、精草铵膦不仅在总登记数量上领先,而且在原药产品中也占据重要位置,两个有效成分在农药市场中的需求量大,应用广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国有效登记状态的农药有效成分共计748种(不包括40种仅限出口农药品种)。1.4 登记证持有人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数量1922家,其中境内1777家,境外145家。境内具有原药生产能力的704家,仅加工制剂产品的1073家。与2023年底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情况相比,2024年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数量增加9家,其中境内增加4家,境外增加5家。2 2024年我国农药登记特点和分析2.1 登记产品数量逐年提升
2022年至2024年,我国农药登记产品数量持续增加,2024年新增登记数量较2023年增幅达136.7%,这一趋势是政策落实、技术创新及服务保障协同作用的结果。政策方面,2017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逐步落地,通过规范登记流程、强化环保要求,激发企业登记积极性;技术创新方面,悬浮剂、可溶液剂等水基型环保剂型普及,氯虫苯甲酰胺、呋虫胺等低毒成分及微生物农药的推广加速行业绿色化转型;服务保障方面,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通过实行并行技术评审,建立所长接待日、企业开放日,开通技术咨询邮箱等措施提高技术评审效率,加强与企沟通交流,提高申报一次性通过率,政策透明度与执行效率显著增强。登记数量的提升正是体现了行业对现代农业需求的响应。2.2 农药登记低毒化进程显著
我国农药低毒化进程持续推进,2024年新增登记产品中微/低毒产品占比96.3%,高毒、剧毒农药无新增,且自2021年起连续四年微/低毒产品占比超96%。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536号公告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4种高毒农药。第736号公告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对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4种农药撤销登记并禁止生产,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允许克百威原药作为生产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原药的原材料,可在克百威与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原药生产企业间定点供应,封闭运行;灭多威原药作为生产硫双威原药的原材料,可在灭多威与硫双威原药生产企业间定点供应,封闭运行。这两项公告针对多类高毒农药实施淘汰措施,通过分阶段撤销登记、限制使用范围及设定过渡期等方式,推动农药结构向低毒、高效方向转型。随着持续推动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目前已对50种高毒农药采取了禁用措施。2.3 粮食作物主导登记结构
2024年农药登记数量前十的主要作物分布仍集中于粮食作物领域(表2)。数据显示,大田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登记占比显著高于经济作物及其他类别。其中,水稻以500个登记产品位居首位(占16.6%),小麦、玉米分别以303个(占10.0%)、168个(占5.6%)紧随其后,三者合计占比达32.5%。这一分布格局与我国粮食安全战略高度契合。经济作物登记量虽略低于大田作物,但甘蓝(174个,5.8%)、柑橘(160个,5.3%)等品种的专用农药登记增速显著,反映出特色农业与高附加值作物市场对植保方面的迫切需求。此外,农业农村部积极探索登记审批快速通道,支持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组织联合试验,并组织对联合试验资料进行集中评审,鼓励农药企业开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等措施,2024年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数量同比增长,农药登记结构“保主粮”的同时兼顾“多元化覆盖”,粮食作物仍占据核心地位。表2 2024年农药登记数量前10的主要作物分布2.4 登记评审新举措进一步规范相关要求
农药登记信息2024年第5期规定了关于食品添加剂、农药助剂能否作为新农药登记的问题。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认为,新农药应当具有创新性,与已登记产品相比,在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应当具有明显优势。原则上不批准以食品添加剂、农药助剂作为有效成分的新农药登记。
农药登记信息2024年第12期规定了关于作用机理相同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原则上不同意相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有效成分混配,经试验或有资料证明交互抗性风险低、混配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的,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关于新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新农药制剂应优先申请登记单制剂,确需申请登记混配制剂的,应提供材料证明混配的必要性合理性,且与单制剂相比应具有的明显优势。此类规定旨在引导行业向技术创新与科学抗性管理转型。2.5 登记管理进一步推进电子化
农业农村部第829号公告明确2024年11月1日起推行《农药登记证》等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相应的纸质证照。电子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在行政审批环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低了企业行政成本,同时提升监管透明度与数据可追溯性。3 小结2024年我国农药登记呈现“量质并进”特征,新增产品微/低毒占比超96%,粮食作物主导与经济作物增长并存,政策推动技术创新。电子证照全面落地与法规动态修订(如《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预示制度持续优化。未来,农药登记将向高效、低风险、全覆盖方向加速演进,为绿色农业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