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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农药同质化比例超过90%!农药检定所公开我国农药行业大数据
http://haonongzi.com   发布日期:2017-6-30 9:39:00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新条例自4月1日发布以来,业内围绕条例内容展开了种种讨论,并期待实施细则的出台。上周,5个配套规章正式公布,新时期农药管理的整体框架已经清晰。为了让业内对新条例的具体细则有更加全面的了解,6月29日,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和植保(中国)协会联合举办的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据了解,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企业多达300多家,还有部分省所和省里有关协会,参加人数超过700人。

登记农药同质化比例超过90%!农药检定所公开我国农药行业大数据

    在培训班上,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普国指出,我国农药行业供需关系结构性失衡问题突出,集中表现为“两多、两少”。即登记产品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各类企业多,具有国际影响的企业少。我国现有登记产品35000多个,同质化比例超过90%;产量全球第一,但全球农药企业前20强国内企业仅占4席。

    但同时,我国农药行业也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中国农药梦”。一是我国生产能力全球领先,可生产近500种有效成分的原药和制剂,农药产量居世界第一。二是我国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规模企业数量822家,上市农药公司数量近60家。

    周普国表示,新条例的实施顺应大势,在农药管理体制上进行了重大突破和创新,并提高了准入门槛。在农药登记方面,强化风险评估和经济性评价的要求,及时淘汰落后的配方和剂型。

    将原来单制剂五个含量梯度减少为三个,增加混配制剂配比和含量梯度的限制,减少同质化。在生产许可方面,农药生产企业要符合产业政策,实现自动化生产,管理制度要完备,新增化学农药厂址要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在经营许可方面,经营者必须经过专业学习或培训,要有可追溯电子码扫描设备和管理系统,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条件更高,互联网经营农药应有实体店。

    我国农药行业基础数据公开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监督管理处处长刘绍仁在培训班上介绍了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公开了我国农药行业的一些基础数据。据他介绍,我国农药生产企业2130家;登记产品约650个品种,3万个产品;经营者36.7万个,62%为个体经营;经营人员:63.7万人,近90%为高中以下文化;使用者2.5亿家农户,3亿个从事农业生产人员,61%的依靠经销商的推荐购买和使用农药,80%以上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由农民自己完成。

    我国农药行业的现实,以及我国管理政策的变化(主要是推行“放管服”,如减政放权、清理中介服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调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是新条例发布的主要背景。“我国农药管理为系统工程,应上升为政府行为。”刘绍仁说。

    新条例主要内容一:理顺管理体制

    刘绍仁指出,新条例的主要内容首先是理顺管理体制,核心是减少重复管理,明确监管主体:谁许可谁监管,减政放权。一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二是划清部门职责。

    新条例主要内容二:强化登记安全管理

    新条例的另一主要内容是强化登记安全管理,注重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试验管理,产品登记管理和已登记产品的监测和评价。登记试验管理,一是减少登记试验审批:许可范围缩小至新农药;审查主要内容为试验安全风险;开展登记试验前,要先到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二是实施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依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三是加强试验样品管理:应为研制成熟的产品;省级农业部门实施样品封样、留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与登记产品一致。

    产品登记管理,一是鼓励创新;二是取消农药临时登记制度;三是由农业部组建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五是增加登记资料转让规定:新农药研制者可以转让已获得登记资料,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登记资料,受让人依照规定程序申请农药登记。

    已登记产品监测与评价,包括登记延续;登记后产品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监测;对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采取禁限用管理。

    新条例主要内容三:合理设置生产管理

    新条例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合理设置生产管理。

    一是实施生产许可管理。将定点核准与生产许可、生产批准证书合并;许可要求:符合产业政策,有技术人员、生产设备设施、检验设备、农药质量管理制度等;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审批。

    二是做好登记与生产许可的衔接。严把原材料关;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生产产品与登记产品的一致性;细化农药标签管理:A 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标签内容,不得标注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B 标签标注的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名称及其含量和毒性标识应当清晰醒目。C 限制使用农药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限制使用”字样。D、将电子追溯信息码作为标签内容之一。

    三是适度放开委托加工、分装。委托人应当获得农药登记证;受托人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

    新条例主要内容四:强化经营管理

    刘绍仁指出,新条例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强化了经营管理。包括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进货查验制度、进销台账制度、告知制度、禁止有生产行为。

    新条例主要内容五:突出使用指导

    新条例的第五个主要内容是突出使用指导。

    一是明确相关部门使用指导分工。比如农业,突出农药使用的指导和服务;林业,突出林业用药的技术指导;粮食突出粮食用药的技术指导;卫生突出卫生用药的技术指导;环境部门突出农药使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乡镇政府突出协助农药使用指导服务。

    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农业部门:培训使用者,提高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安全使用水平;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专业人员为农民提供农药使用等技术服务。

    三是支持专业化使用。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鼓励和扶持设立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和限制使用农药的配药、用药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四是明确农药使用调查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调查统计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作为指导农民轮换使用的依据。

    五是实施农药减量行动。县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农药减量计划;通过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逐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农业部门指导农药使用者轮换使用农药,减缓抗药性。

    六是明确农药废弃物管理。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做好农药废弃物的回收工作,按规定集中处理;农药废弃物回收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制定。

    七是建立农药药害事故报告与鉴定制度。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后,向农业部门报告;农业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有关部门依据职责组织查处。

    在药害事故处理分工上,也作了详细分工。农药中毒事故由农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治;环境污染事故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储粮药剂使用事故由粮食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农作物药害事故由农业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新条例主要内容六:完善监督管理

    新条例的第六个主要内容是完善监督管理,包括监管手段、监管制度、监管内容等。

    在监管手段方面,进入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场所。

    在监管制度方面,一是建立农药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二是建立报告及召回制度。对严重危害或者有较大风险的农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和使用者,报告主管部门,主动召回产品。经营者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供货和使用者,报告主管部门。使用者停止使用,通知经营者,报告农业部门。管理者监督或责令召回、停止生产经营。 三是实施索赔制度。使用者向生产企业索赔;使用者向经营者索赔;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根据责任实行追偿。四是扩大按假劣农药查处的范围。禁用农药、未获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假农药论处;未附标签的农药按假农药论处;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劣质农药论处。五是明确假劣农药的处置责任:生产、经营者承担处置费用;生产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置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监管的主要内容方面,对生产企业,主要监管:主体是否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符合生产许可条件;产品是否取得许可或符合许可规定,标签是否与登记核准相符,农药质量;行为方面,是否建立台账制度,问题产品有无召回,废弃物是否处置等。对经营者,主要监管:主体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或符合许可条件;产品是否取得许可或符合许可规定,产品是否有标签或涂改,农药质量;行为方面,是否有进货查询、台账、销售告知、问题产品召回、废弃物处置、生产行为等。对使用者,主要监管按标签用药;不得有禁止使用行为;专业化防治组织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新条例主要内容七:加大处罚力度

    新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总体原则是每项制度与罚责对应;按货值处罚;规定最低处罚额;吊销情节严重者的许可证件。

    对于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的;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将禁止营业。主要措施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农业部公布具体人员名单;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招用禁业规定人员的,责令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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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农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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