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粮食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农药的出现是为了更好的解决作物病虫害问题,但随时使用量的增加,很多之前常用的农药毒性逐渐形成危害,有些用量过大,或是使用作物不对的情况下,容易给健康造成危害,或是对作物有危害影响生长,所以,在购买农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尽量买低毒环保高效的农药,另外不允许使用的作物千万不要乱用。如果发现有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高毒农药可以举报。

那么那些才是高毒农药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先看看2016年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吧。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38种)
百草枯水剂(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主要考虑到人误用,没有很好的解药);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三氯杀螨醇(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
二、限制使用的25种农药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使用范围: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
水胺硫磷(禁止使用范围:柑橘树)。
灭多威(禁止使用范围: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
硫丹(禁止使用范围:苹果树、茶树)。
溴甲烷(禁止使用范围:草莓、黄瓜。
氧乐果(禁止使用范围:甘蓝、柑橘树)。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禁止使用范围:茶树)
杀扑磷(禁止使用范围:柑橘树)。
丁酰肼(比久)(禁止使用范围:花生)。
氟虫腈(禁止使用范围: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用途)。
溴甲烷、氯化苦(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它登记。)
毒死蜱、三唑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4-滴丁酯(禁止使用范围: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包括原药、母药、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2,4-滴丁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保留原药生产企业2,4-滴丁酯产品的境外使用登记,原药生产企业可在续展登记时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氟苯虫酰胺(禁止使用范围: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
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禁止使用范围: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磷化铝(禁止使用范围: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三、《农药管理条例》中也规定: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