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把好农资网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农药招商 肥料招商 种子招商 产品库 热销产品 农资企业 农资经销商 农资信息 农化百科 农资商情 代理留言
农资经销商 北京 河北 内蒙古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云南 重庆 陕西 甘肃 新疆 河南 湖北 湖南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山东 安徽 江苏 浙江 江西  福建
产品招商 杀虫剂 | 除草剂 | 杀菌剂 | 杀螨剂 | 调节剂 | 氮肥 | 磷肥 | 钾肥 | 复合肥 | 叶面肥 | 冲施肥 | 有机肥 | 大田种子 | 蔬菜种子 | 瓜果种子
网上农资会-好农资网
首页 > 农资信息 > 农药资讯 > 新环保法规定:使用禁用农药将被刑拘
新环保法规定:使用禁用农药将被刑拘
http://haonongzi.com   发布日期:2015-1-7 9:01:44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海藻肥-包膜缓释型·黄莲专用除草剂·海藻肥-花生专用·步步到位-冲施肥
·生姜田专用除草剂·蚜虱净·世界500强-保丰一号·懒福乐-伞形科药材除草剂
·土豆田专用除草剂·新奇特-冲施肥·烂根-百草枯·棉虫威-硫丹
·鼎弘制药- 土好金·世界500强-保丰一号·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苜蓿田苗后除草剂--苜蓿

    

  农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业的发展,但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根据已经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一些环境违法案件虽不构成犯罪,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今天,环保部公开发布5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案件移送部门应当在作出移送决定后3日内将案件移送书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受理。

  办法已与新《环保法》同步实施。

  按照新《环保法》第63条规定,有4大类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处以行政拘留。由环保部、公安部、工信部、农业部以及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办法对新《环保法》第63条规定的4大类违法行为作出了详细解释。

  办法表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送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建设的;现场检查时虽未建设,但有证据证明在责令停止建设期间仍在建设的;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拒绝、阻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等3种情形。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排污的;现场检查虽未发现当场排污,但有证据证明在被责令停止排污期间有过排污事实的;被责令停止排污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具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等3种情形。

  办法说,新《环保法》第63条第三项规定提到的暗管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目的而设置的排污管道,包括埋入地下的水泥管、瓷管、塑料管等,以及地上的临时排污管道;渗井、渗坑是指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灌注是指通过高压深井向地下排放污染物。

  办法明确,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等7种情形。

  就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办法说,包括送达责令改正文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生产、使用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完成责令改正文书规定的改正要求的;送达责令改正文书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主管部门核查的等3种情形。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案件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受案后3日内书面告知案件移送部门补充移送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取证。”办法提出,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决定书抄送案件移送部门。

  “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应当在受案后5日内书面告知案件移送部门并说明理由,同时退回案卷材料。案件移送部门收到书面告知及退回的案卷材料后应当依法予以结案。”办法要求,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经办案件的稽查,发现下级部门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应当责令移送。


好农资网微信扫一扫,天下农资尽在"掌"握


  关键词:禁用农药  


关于好农资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好农资招商网  客户服务: 好农资招商网   好农资招商网   好农资招商网  
招商热线:15346599900  电话:0371-55970067  农资营销群:56525670
Copyright©2010-2014 haonongz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10769号
本站所有页面设计、数据、版权均归好农资招商网所有,任何抄袭、仿造、镜像均属侵权行为,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好农资招商网由郑州中原区须水法律服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