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沙蚕毒系列杀虫剂,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具较高内吸活性。对水稻作物的多种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产品对棉花容易产生药害,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等对其也较为敏感,使用时应谨慎,避免施药时漂移至上述作物。
4、本产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急救治疗:如中毒用碱性生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碱,陛物质、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生产日期:见封口处或合格证 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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