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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技推广部门退出农资经营时限明确 |
来源:好农资招商网 2015-12-17 10:37:00 |
近日,广东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为农技推广部门退出农资经营划定了明确时限。 《意见》要求,各级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技站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农业部的有关规定退出农资经营,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置退出相关事宜,要求各地在2015年底前针对挂靠经营农资等行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并加快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农资监管需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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