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力强,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穿防护服、胶靴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外防中毒。 3、本品对鱼、蚕高毒,勿在桑树、鱼池附近使用。对蜜蜂、蚯蚓有毒,勿在花期及地下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沾触皮肤,应迅速用温水冲洗干净,或用肥皂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不慎吸入、误食,应用阿托品、解磷定进行解毒,并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先判断是有机磷或菊酯类中毒,然后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