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两种有机磷类杀虫剂按适宜的比例配制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产品对鱼、水生动物和蜜蜂高毒,不要在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期周围使用。 3.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 4.勿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恶心、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口吐白沫等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中毒后送医院对症处理,一般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