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农药     肥料     种子     品牌汇     产品库     企业库     经销商     资讯     价格     百科     图谱     展会     代理留言  
杀虫剂 | 杀菌剂 | 除草剂 | 调节剂 | 杀螨剂 | 拌种剂 | 复合肥 | 磷肥 | 氮肥 | 钾肥 | 水溶肥 | 叶面肥 | 冲施肥 | 有机肥 | 菌肥 | 药肥 | 原药
    
 首页 >> 产品库 >> 复合肥 >> 河南田富达农业科技销售中心 - 富达-植物动力素
富达-植物动力素
富达-植物动力素
 
 
    产品说明    

倡导科学施肥营养一步到位复合肥必配农作物必备田富达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是引进日本生物技术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而研制的新肥种。
目前,我国由于长期施用化学肥料,偏施氮磷钾,造成土壤板结,土表层有益菌群大大减少,微量元素严重缺乏,施肥不平衡,直接导致农作物根系不发达,发生死棵、烂苗、落花、落果、枯黄萎等现象。
田富达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复合植物所必需的硼、锌、钼、锰、铜、铁、钙、镁、硫等中微量元素,特别添加活性物质、生物菌、增效剂、重茬抑制剂、光合诱导剂、和土松根宝等有益物质。
作物缺乏某种必须微量元素和生物菌都会限制产量的提高。
施用田富达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后,能迅速松动土壤,破除板结,满足植物各种养分的需求,使作物根系发达,植株健壮,大大提高作物的抗旱、抗寒、抗病、抗虫、抗倒伏能力,改善重茬病害,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产量。
每亩用一袋,配合各种肥料施用,提高肥效30%以上;适用于各种作物,一般增产20~30%以上。
使用方法:可与任何肥料混合使用,可基施、撒施、条施。
注意事项:
1、不要和杀菌剂混用,不要与种子直接接触。
2、阴凉、通风处存储;避免阳光直射。

    公司介绍    

北京鼎级立德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市轻化工贸中心南阳双星肥料厂是科工贸为一体,生物开发研制科技推广农化服务的科技基地。 公司自行开发引进日本微生物研究所,最新微生物菌群是目前全球唯一能使土壤直接接种,使无机转化为有机高科技产品。 公司坐落南阳市溧河工业园区,企业以科技为动力,开发生物系列肥料,各种生物有机无机配方田富达系列产品,田富达生物菌肥、田富达多元素平衡肥、田富达高活性配方肥、  

    厂家支持    

1、确保经销商/代理商有巨大的利润空间。
2、不敢想象的代理/奖励政策。
3、免费提供产品市场运作所需的完整合法手续。
4、免费提供展台所需的宣传页、粘贴画及产品说明手册。
5、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主流媒体的强大宣传支持,确保顾客源源不断。
6、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政策,坚决杜绝串货,保证代理利润。
7、完善的售后跟踪服务流程,解除经销商的后顾之忧。
8、经销商免费培训,创新服务模式,保证客户逐步增长。

    代理条件    

1、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市场。
2、有一定的资金储备,保证市场良性运转。
3、对我们的产品有信心、讲诚信、重信誉、不串货的经销商/代理商。

    联系方式    
河南田富达农业科技销售中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好农资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代理留言   您可直接留言,厂家会立刻联系您!  
友情提示为保障经销商朋友的利益,建议您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及产品,避免造成损失!本站属交流平台,如发生任何不良后果,本站概不负责!建议您签定书面合同后再进行交易!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固话格式:区号-电话 )
* 意向产品   
* 代理区域      
联系地址    
* 联系QQ   
* 留言内容
  • 我希望代理该产品,请速联系我;
    代理价零售价是多少?
    请寄给我样品;
    请寄给我详细资料;
    有多年农资行业销售经验;
               
    代理意向    
日期 姓名 代理区域 电话 意向产品 留言内容
关于好农资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地图 短信营销 农资商情

招商热线:0371-55818951  电话:0371-55970067 全国农资经销商1群:102929595 2群:56525670 3群:203989067(已满)
Copyright©2010-2016 haonongz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10769号  邮箱:haonongzi#sina.cn(请将#替换成@)
本站所有页面设计、数据、版权均归好农资招商网所有,任何抄袭、仿造、镜像均属侵权行为,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好农资招商网由郑州中原区须水法律服务所做为法律顾问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个人和企业不得发布欺骗、违法、造假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