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定位于水稻,棉花抗性的综合各种害虫,药效可以持续10-15天以上。(属高端产品)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甲维盐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对有益昆虫及天敌、人、畜安全。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产品在十字花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青菜21天,萝卜14天每季做多使用3次,大田甘蓝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对蜜蜂、蚕、鱼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为有毒物质,开启瓶盖时,请注意药液溅出。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时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
3、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